2016/08/18台北新榮耀堂主日信息 朱台深牧師
【為了愛你,我可以[不可以]】
⊙到底是[可以]還是[不可以]
昨天,兩位輕人帶我去教會旁捷運站口,聽說會有寶可夢精靈出現,我好奇跟去看看,果然出現了幾隻「皮卡丘」。教會中也有人問,時下正在流行的「寶可夢」(日光之下沒有新事,想必也是退燒很快),到底可以還是不可以玩這個遊戲,有人持反面態度、也有人說玩玩無妨;
有人說發明者是敵基督,更有人說,這是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世界級陰謀,藉以獲取情報資訊;當然,也有教會把會堂變成寶可夢的補給站,期望吸引人們到教會打卡、抓寶可夢的同時,親近教會。
真假資訊充斥著網路,對閱聽者實在落差很大。究竟「可玩」還是「不可玩」,我們得依循聖經原則,來尋求神的心意。不只是寶可夢,所有事情的可否,都可以在這四項原則下,做出正確判斷與抉擇。
一 行這事「會有益處嗎?」
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不都有益處。」(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)
不止寶可夢,情感處理、人際關係、生活規劃、時間安排、優先次序、工作倫理、從事的職業類別……等,「可以」還是「不可以」?「可行」還是「不可行」?任何事都可以在這原則下,據以考量、分辨。凡事我都可行,但得思想一下,是否與己、與人有益處呢?也許我們可以勉強行事、任意行事,但不都會帶來益處啊!
二 做這事「會受轄制嗎?」
「凡事我都可行,但無論那一件,我總不受他的轄制。」(哥林多前書六章12節)
接著,第二個原則是,在所行的事上,會不會受「它」的轄制。以寶可夢而言,不單是可以、不可以的問題,我們得問問自己、問問神:「會不會受寶可夢轄制(影響、制約。)」
原本夢中,偶爾還與耶穌相遇,這會兒突然變成與寶可夢手牽手,夢中還出現白天沒有捕獲的稀有寶可夢精靈,再沈迷下去,連耶穌都換成精靈了……,因此,我們當想在可行的事上,有沒有受轄制呢?
三 行這事「會傷害人嗎?」
「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喫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」(哥林多前書八章13節)
保羅提到在此處提到是否能吃祭拜偶像之物,答案是,若是會讓人因此軟弱,那就不吃喝,免得叫弟兄跌倒,這原則是:「所行的,會傷害人嗎?」雖然我們可以對自己所行之事負責,但不免牽涉到旁人的信心。
你問:「可不可以玩寶可夢?」那還算小事,如果待會兒聚會結束,弟兄姊妹互相邀約抓寶可夢,其他人作何感想?若因我的喜好,叫弟兄姊妹看了軟弱,這可非明智之舉。
同樣地,有句話說: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?」當我們個人喜好,有可能傷害另外一個人的信心時,那我們就得做出取捨。親愛的弟兄姊妹,無論我們做什麼決定,都要記得是否會傷害人呢?
四 做這事「會榮耀神嗎?」
「所以,你們或喫或喝,無論作甚麼,都要為榮耀神而行。」(哥林多前書十章31節)
「無論」~適用於所有事。所有事,都當為榮耀神而行。你問:「基督徒可不可以打麻將、抽煙、飲酒……?」重點不在乎可以、不可以,重點在於這是否會榮耀神?一邊抽煙、一邊讀經;
一邊飲酒、一邊讚美神,怎麼看就是不搭,如果有人邀約我們一起同行探訪,你回答說:「等我打完這局麻將再去!」這樣,否榮耀神呢?有一位弟兄買了新車,我送了他一個基督徒印記的魚貼紙,他一整年都沒有用,忍不住問他,弟兄很不好意思地答道:
「牧師,我想了很久,還是不要掛這個貼紙好了,我常有意、無意地違規轉彎、闖紅燈,如果人們看到我車後有一個基督徒的標記,這樣就太丟臉了,真的不榮耀神!」哈哈,原來如此!
運用這四項原則:「會有益處嗎?會受轄制嗎?會傷害人嗎?會榮耀神嗎?」可以幫助我們在人生的各個層面,都能具有很好的判斷能力。
而在愛的裡面,我們早就超越「可以」、「不可以」了,只有在慾望裡面,我們才會說:「只要我喜歡,有什麼不可以!」因為這世上的情慾都要過去,唯獨遵行神旨意的,才能永遠常存。請讀今日經文如下:
「論到祭偶像之物,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。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心能造就人。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,按他所當知道的,他仍是不知道。若有人愛神,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。
論到喫祭偶像之物,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,也知道神只有一位,再沒有別的神。雖有稱為神的,或在天,或在地,就如那許多的神,許多的主;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,就是父,萬物都本於他;
我們也歸於他─並有一位主,就是耶穌基督─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;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。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。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,就以為所喫的是祭偶像之物。
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,也就污穢了。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,因為我們不喫也無損,喫也無益。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,在偶像的廟裡坐席,這人的良心,若是軟弱,豈不放膽去喫那祭偶像之物麼?
因此,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,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。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所以,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喫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」(哥林多前書八章1-13節)
壹、在知識的冠冕戴上愛心
「論到祭偶像之物,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。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,惟有愛心能造就人。」(哥林多前書八章1節)
從教育或自學所習得知識,不等於「認識神」的知識。尤其台灣教育普及,人人上得了大學,碩、博士也滿街跑,甚至使得許多人找工作得降格以求,台灣地小人稠,卻可能擁有全世界最多高等知識份子。
曾遇數位從國外學成歸國學者,希望談談聖經問題,我想:「這不難懂啊!中文、英文、希伯來文、希臘文於你都不難啊!」
他說:「我查過聖經各種譯本了,但就是讀不懂啊!」原來,不是博士就能讀懂聖經,是因為有聖靈在我們裡面,所以我們得以認識真理,而真理叫我們得以自由。讀不通,那不是因為學問的問題。
保羅把「知識」與「愛心」擺在一起看,因為「知識」會叫人自我膨脹、驕傲自大,然而「愛心」卻可以造就人,從教育、自學所習知識,既不能讓我們認識神、也不能化約為「認識神」的知識。
知識會帶來危機,容易讓我們學會批評、論斷,讓人與人之間互相猜忌、互不信任,我沒有「反智」(還沒有時間完成博士論文),可我發現,懂得越多,沒能讓人越發謙卑,反而越快判斷、越發絕對,因為徒有更多知識,卻沒有增加愛心,一切都會變調、走味。
唯有「愛心」,可以讓我們不一樣。有了知識上加上溫柔愛心在裡面,我們就學會謙卑受教,能做出正確判斷。聖經教導我們「要切切的求那更大的恩賜。」(參哥林多前書12章31節)
又告訴我們,唯有「愛是永不止息。先知講道再強,終將歸於無有;方言之能再大,也終必止息;所學知識再高,也終會歸於無有。」(參哥林多前書13章8節)
唯有「愛」~更大的恩賜,才值得我們追求,上帝沒有要我們求更高地位、更多錢財,更多知識,上帝要我們求更大的恩賜,就是那存到永遠的「愛」。
世上已無任何事物可以長存,神的話說:「如今常存的有信,有望,有愛,這三樣,其中最大的是愛。」(參哥林多前書13章13節)
親愛的弟兄姊妹,「愛」能存到永生,因此永遠都要活在愛裡,永遠不忘記去追求愛,永遠將愛存在心裡,無論多有學識、才華、財富、地位,永遠都不能讓愛從我的生命中被奪走,「知識」是人給予的冠冕,但要求神幫助我們,在知識的冠冕之上,永遠都要戴上愛心。
貳、在別人需要上看見責任
「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,因為我們不喫也無損,喫也無益。只是你們要謹慎,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。」(哥林多前書八章8-9節)
世人愛把自由掛在口中,卻不太考慮自由的界限。基督徒的自由,要看重神所愛、所惡;看見別人需要什麼;看見自己在別人需要上的責任,讓我們小心地使用自由,不讓我的自由,成為軟弱人的絆腳石。
一如抽煙、喝酒,聖經沒有說不准,但問題是我們的自由,會成為別人靠近神時的攔阻時,我們就需要謹慎。有位長久抽煙的弟兄,每回來教會都得躲躲閃閃,看見牧師時,不好意思地趕快把煙頭踩熄在地上,
但我知道,問題恐怕不只是癮煙,更因為身體是神的殿,不好任意糟蹋;更因為是面對癮頭轄制,要如何脫離、得著釋放,才是大問題。
提摩太素有胃疾,保羅教導稍用點酒保護腸胃。個人有一回尿道結石,疼痛反覆發作,弟兄很認真地提供我解決方法:「只要連喝三瓶啤酒,就會排出結石(啤酒利尿)。」還建議我在主日崇拜完再喝(服事都結束之時)。
下午五點喝第一罐、五點半第二罐、六點喝第三罐,其中尚得禁尿,憋到最後,一舉排出結石。不料,六點15分會友來電,要求牧師趕往榮總,因阿嬤已近臨終。我趕緊刷牙、洗臉、洗澡、大量喝水……,
用盡各種方式,都沒有辦法解決酒精帶來的滿臉通紅,駕車到榮總,一路上打開所有車窗,希望強風吹散臉紅。由於喪家過於哀傷,竟沒有人發現我的紅臉,那一天,實在令人緊張、尷尬。結果呢?一顆石頭也沒有排出來,反倒胃痛了半天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在跟隨主的歷程中,有些人是比較軟弱,需要有好見證來鼓舞他們。而我們只要擁有自由,就擔當了責任,
保羅教導我們:「向軟弱的人,我就作軟弱的人,為要得軟弱的人。向什麼樣的人,我就作什麼樣的人。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。」(參哥林多前書九章22節)
為了見證基督、為了別人需要,不要成為軟弱人的絆腳石,讓我們在別人需要上面,看見我們自己的責任。
參、以愛來決定自由的界限
「所以,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,我就永遠不喫肉,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。」(林前8:13)
為免弟兄跌倒,保羅所說的愛心原則是:「那會叫人跌倒的事,我情願不做;那會叫人絆跌的食物,我寧願不吃。」
不願別人因我跌倒,那就得甘心受限制,放棄個人一部份的自由。馬齒徒長多年,才陡然發現,不僅自由有界限,而判斷自由的界限~是「愛」。
為了神、為了神所愛之人、為了軟弱人之故,放棄一點、調整一點,「為了愛人,我們選擇〝不可以〞。」是愛~決定自由的界限,
親愛的弟兄姊妹,在討論甚麼事能做、甚麼事不能做之先,得先思考前述四個面向:「一、會有益處嗎?」「二、會受轄制嗎?」「三、會傷害人嗎?」「四、會榮耀神嗎?」
這些都是為了愛人緣故,情願放棄一些自我權益,是為了軟弱之人而自我設限,無論是在情感、友誼、行為、思維,或待人、處事,我們若願意放下一點點,上帝一定會幫助我們、彌補我們,更會帶領我們、祝福我們,因為祂已經全部看見了。
基督若非釘在十字架,那可就跟世界之人沒有兩樣。耶穌放下了權柄、能力、限制了自己的自由,因著愛而釘死在十字架上,叫我們得著無盡恩典。
如果祂只是擅行神蹟奇事、有能力醫病、趕鬼,這樣也可以傳福音、得人,但不過就是一個「人」,連「seafood」也會,沒有可感動、可信服之處!
但主耶穌有無窮能力,卻願意虛己、取了人的樣式,情願自由受限制,受辱、受傷、受死……。
耶穌基督因為愛人之故,決定了自由的界限,放棄自由,寧願被羞辱、被傷害,被釘在十字架上,為讓我們認識真正犧牲、無條件的愛,然後再帶著勝過死亡的印記與能力,引領我們進入救恩的旅程。
一段留存了二十餘年的無對白影片,再看時總是叫我感動。五歲哥哥得了癌症,因為化療而掉光頭髮,而療程還在進行中,爸爸、媽媽帶著哥哥到醫院去。小妹妹起床後,與出門的家人道別,立即跑去找出放在小包包裡面的工具,不管技巧有多拙劣,仍然賣力地剪下自己的頭髮。
及至爸爸、媽媽及哥哥返家,眾人看見妹妹滿頭亂髮,覺得非常驚訝!接著,小妹妹將剪得亂七八糟的頭髮送給了哥哥,哥哥感動地與妹妹互相擁抱。小妹妹真實地表達:
哥哥沒了頭髮,所以我要與哥哥分享,就算得剪去我的頭髮。為了愛你的緣故,我可以不留長髮、可以失了美貌;為了愛哥哥的緣故,我可以〝不可以〞。
同樣地,對我們來說,不是可不可以抓寶可夢的問題,而是神的教導及信仰原則的問題,屬神的兒女,早就超越了「可以」、不「不可以」,是為了愛你,我可以〝不可以〞。
親愛的弟兄姊妹,這才是正確地、真實的愛,為了愛主之故、為了愛人之故,我可以選擇〝不-可-以〞,
為了愛你的緣故,我可以選擇〝不-可-以〞,求主幫助我們,真實地明白、真正地行動:「在知識的冠冕戴上愛心、在別人需要上看見責任、以愛來決定自由的界限。」讓我一同起立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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