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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/04/05台北新榮耀堂復活節主日信息 朱台深牧師



【吹皺一池春水,干卿底事?】



 



突然來的高溫,把時序一古腦兒全趕進了夏天,清明時節,不應當是「綿雨紛紛」嗎?下不下雨,干我何事?基督挑在春天受難、復活,數千年來,總是在清明前後,引人深思,但受難與復活,干我何事?



沒在真理上認識、沒有真實經歷,難以體會神的用心良苦,就算過了受難日、過了復活節,還是不明就裡、隔靴搔癢罷了,正如好事者「看人吃米粉喊燒」(台語),亦如炎炎夏日「看人吃冰喊冷」(台語),人生炎涼、冷熱,都不是說說而已,那是親身體會、生命的旅程。基督曾生、曾活、曾死、曾復活,到底干我何事?



神為了救贖人類,一開始就站在不自由的地位(限制了自己),與人訂定了不平等條約,神自己降卑,站在與人同等地位上。神與人立約,就得受「約」的拘束,約是神的恩典最高表現,祂不能違反祂自己所立之約,這約裡面有愛、有承諾,神與人立約,是偉大的事、是恩典的作為!

    約講信用、律法,不能講好惡和施小惠。神與人的約一簽定,救贖就發生了,約只能按信用、公理、律法而執行。在神那裡沒有食言、失信,沒有不誠實、不公義。神與人之間的條約已經設立,版本屬定型化契約,不能妥協、更改。



換句話說,神與人簽了一個約定,於人一方是:「我口裡承認、心裡相信,接受了救恩,在約上簽了自己的名字」;於神一方是:「死亡、復活,約上簽了一個名字:耶穌。」這約產生了效力,人從神得著救恩,罪得赦免,成為新造之人,從此與神沒完沒了。



沒有簽約就沒有保障,簽了約,就落在神國裡,也在神家中有份。然而:「吹皺一池春水,干卿底事?」那情景有如活在神所造天地中,你漫步左岸邊,涼風徐徐,海面起了波浪,你望著波浪沈思,



身邊的人說:「這關你什麼事啊?風不是你創,海也不是你造,干你何事?」同樣地,基督復活關我什麼事阿?今早讓我們一同在神的話語中思想:「吹皺一池春水,到底干我何事?」請讀以下經文:



「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: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,並且顯給磯法看,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;



後來一時顯給五百多弟兄看,其中一大半到如今還在,卻也有已經睡了的。以後顯給雅各看,再顯給眾使徒看,末了也顯給我看;我如同未到產期而生的人一般。



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,不配稱為使徒,因為我從前逼迫神的教會。然而,我今日成了何等人,是蒙神的恩纔成的,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。



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;這原不是我,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。不拘是我,是眾使徒,我們如此傳,你們也如此信了。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,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?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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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:2020/5/29 下午 06:57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