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/05/04榮耀DIY分享~愛的方法之二:說話不指控
雅各書1:19-20我親愛的弟兄們,這是你們所知道的,但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,慢慢的說,慢慢的動怒,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。
我們都知道,家應該是講愛的地方,只是我們常常不知如何去「愛」,聖經裏,提供了十種愛的方法,今天分享十法之二:說話不指控。
指控:意思是指責控訴。容易指控的人,其實並不快樂,被指控的人,若不警醒,內在的惡,也會容易被挑起,造成兩敗俱傷。
不要輕易養成指責他人的習慣,尤其是在尚未弄清事情原委之前。很多人做錯事情後,他更渴望得到的是被接納、引導,而不是指控。
「意見不合」不一定造成關係破裂,能為著共同目標善意地提出意見,說不定能建立出更多互相要就雙贏。
在美國軟體公司Help Scout內,員工之間有一個名為「假定仁慈(assumed benevolence)」的非官方指引:
意思是,預先假設問題是出於誤解,而非惡意,即使當對方提出過於尖銳或令人感不快的言論時,聆聽者應傾向認為是自己誤解說話者的用意,而對方出發點亦無惡意。
啟12:10 撒但被稱為「那在我們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弟兄的」。我們都聽過它在我們心裡和良知中撒謊的聲音。
一個被沮喪的信徒說:我一直都認為生命是無意義的,我害怕、孤單、混亂和絕望。在內心深處,我知道神能勝過這一切,但我卻無法去除障礙。
許多信徒因撒但的謊言導致灰心失志。有些因它的控告而無法享受神所賜的心靈自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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