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/01/30榮耀分享~恩慈與貧窮
「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你裡頭的光若黑暗了,那黑暗是何等大呢!」馬太福音六22-23
這段經文,原本以為是在講「眼睛是靈魂之窗」。後來仔細看前後文才發現是講「錢」。
這經文的前面是:太6:21因為你的財寶在那裡,你的心也在那裡。
後面是:太6:24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;不是惡這個,愛那個,就是重這個,輕那個。你們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瑪門(瑪門指財利)。
前面在講錢(財寶在那裡,心也在那裡),後面也在講錢(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錢財)。那為何中間經文是講眼睛呢?
原來,在希伯來文成語中,好的眼睛是指「慷慨、恩慈」,壞的眼睛是指「吝嗇、貧窮」。
箴22:9「眼目慈善的,就必蒙福,因他將食物分給窮人。」眼目慈善(慷慨、豐盛的)
箴23:6「不要吃惡眼人的飯,也不要貪他的美味;」惡眼人(吝嗇、貧窮的)
28:22「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,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。」
所以馬太福音六22-23,耶穌是說:眼目慷慨、恩慈的人,就生活在光明裡面。
今日請背誦:「眼睛就是身上的燈。你的眼睛若瞭亮,全身就光明;你的眼睛若昏花,全身就黑暗。」太六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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