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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主任牧師簡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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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標題圖示 -是敬祖不是祭祖
◆清明敬祖主日
是「敬祖」不是「祭祖」
朱台深牧師/台北榮耀堂
「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,不是真猶太人;外面肉身的割禮,也不是真割禮。惟有裡面作的,才是真猶太人;真割禮也是心裡的,在乎靈,不在乎儀文。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,乃是從神來的。」(羅二28-29)
祭祖的由來為何?基督徒如何紀念祖先才合神心意?羅馬書二章28-29節顯示出正、反和真、假的相對性;人們可從內心的記念應對出外在的儀式;然而外在的儀式做得再多,而沒有發自內心的記念時,儀式只不過是儀式罷了,唯有從心發出的尊敬才是真實的。有一次參加喪禮,覆土時,忽聞哭聲震天,原來是喪家請來「哭喪」者;這就反映出「真」對「假」,「內在心靈」對「外表儀文」的相對性。
依華人傳統習俗,親人離世而諸事不為是行不通的,這叫「不孝」。其中牽連不同內涵層面,一是心靈的,一是儀文的;一是從人來,一是從神而來的。在「祭祖」和「敬祖」中,涵蓋敬神的層面才是我們強調的「敬祖」。

壹、祭祖的由來
所謂「祭祖」立意甚佳,即敬神與效法祖先懿行美德之意,有尋根和天人合一的意涵。祭祖原為慎終追遠、敬天法祖而設,發展至今僅存慎終追遠,卻失了敬天法祖的真意。此外,祭祖源於人類原始的「精靈崇拜」~看到風、雨、閃電,就想拜風神、雨神、雷公、電母;看到五穀欠收,就想拜土地公;看到警察巡邏,想必靈界也有管區;看見奇形怪狀的大石頭,就叫它「石頭公」!又把千年老樹封為「大樹公」來膜拜!任何東西都拜。那麼「祖先」呢?會不會變厲鬼?人類相信祖先應較善意,因為祭祖,又發展成為「祖靈崇拜」。
我們當孝順父母,然而父母身後當如何表達孝思?所謂「身體髮膚,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」,孝順父母者應「尊親、能養、不辱」,這是基督徒應守的古老誡命之一。又有古云:「樹欲靜而風不止,子欲養而親不逮也。」也就是說,父母過世後,已來不及孝順了,作兒女的只好「祭之以禮」。這就是祭祖的由來。
貳、清明與祭祖
清明跟祭祖的第一個關係是「源於善意」。華人多在清明節祭祖或掃墓表達追思,正是慎終追遠和敬天法祖的最佳體現。論語說:「祭如在,祭神如神在。」我們祭拜祖先,好像他就在那裡,先人的精神與我們長相左右。曾子說:「慎終追遠,民德歸厚。」可見這是眾人以為美善的習俗,但不表示「祭他」,就表示「他」真的存在,虛擬與真實畢竟還是有所差距。
有一位弟兄信主後,母親極力反對,理由是:「信耶穌不能拿香祭祖,我死後就沒人拜我了。」他答道:「媽媽,你真要人拜嗎?」一天,弟兄趁媽媽睡著,拿了三牲五果供到媽媽床邊,燒香、插花、獻果。媽媽驚嚇醒來。弟兄說:「媽,你沈睡時,我拜妳,妳知道嗎?我供的水果妳夢中吃得到嗎?」媽媽突然領悟,其實自己的本意只不過期待兒子孝順而已。「祭」跟「孝道」沒有必然的關係,我們必須釐清這一點。
清明跟祭祖的第二個關係是「源於習俗」。清明是中國的二十四節氣之一,秦漢始有「墓祭」,就是墳前祭拜祖先之意。後唐名臣介之推,不受皇命,拒在朝為官而歸隱山林,皇帝為逼出介氏而燒山,他卻寧死不屈。人們為記念他的忠孝節義,定其殉國之日為寒食節,不吃熱食以為記念。以後人們上墳、祭祀,將寒食習慣普及民間但卻誤用,原為「記念」先人,後來演變為「祭拜」祖先。
人對死亡原就心存恐懼,曾苛待親人者怕他死後變「鬼」挾怨報復,民間信仰則多所穿鑿附會,把死者歸為善鬼、惡鬼、厲鬼等,人們因為心生恐懼故以祭祀賄賂之,生前沒好房子給他住,就燒三、五棟紙屋給他,生前讓他坐公車,死後就燒輛汽車諂媚一下,演變到後來,就形成祭拜亡靈的風俗。
清明與祭祖第三個關係是「移風易俗」。曾子說:「椎牛祭墓,不如雞豚,逮親存。」是說與其等親人過世後,再準備豐盛的全牛祭拜他,倒不如趁他活著,哪怕只給他一片雞肉或鴨肉孝順,也強過死後的祭拜。歐陽子說:「祭之豐不如養之薄。」是說,與其在親人死後,以豐盛蔬果、魚肉追念他,不如在親人活著時好好奉養。
參、祭祖與敬祖
祭祖給信徒帶來不小的困擾,然而敬天法祖正式完全符合我們的信仰內涵,只要保持敬祖的觀念,將祭祖方式略作調整即可,基督徒「敬祖」得注意以下關係:
1.尊重性:當尊重傳統文化所遺留的習俗,免得福音未傳,反先形成對立。但應在尊重中,則需分辨民俗的宗教意義;例如香燭、祭品,是代表祭拜鬼神的供物。有云,舊約裡有拿香獻祭的記載,為何如今不行呢?最大的差別在於舊約中是為敬拜神,今人則為祭拜人。此外,我們當「接納傳統文化的善意面」,只是接納亦須分辨。所謂「傳統文化的善意面」,是說傳統的祭祖是鼓勵人盡孝。聖經中的十誡(出20:12),清楚要求人孝敬父母,且從孝敬中表達生命的內涵,這與傳統文化沒有衝突。清朝康熙皇帝曾認識基督信仰,寫就「十架寶血歌」,並影響有力之士信主,但卻卡在「祭孔」跟「祭祖」的問題上,當時,方濟各會和多明各會主張不應有任何祭拜儀式,因那是拜鬼神,但耶穌會則認應包容,因這是中國文化的一部份,兩方未達成協議,提到梵諦岡教廷討論後,獲致結論為不准祭孔;於是康熙表示,歐洲人沒有資格批評中國人的禮節,不久便拒絕此信仰,使基督信仰產生斷層,如果當時有良好的溝通,或能更早得著中國百姓。
2.取代性:應先建立尊重人的觀念,再進一步探討取代性,包括觀念的取代和儀式的取代。在觀念上要看重「生前的孝道」,紀念祖先,最容易表達的方式就是孝順父母,這是生活的見證。儀式的取代著重在「身後的參與」。勿因不拿香、不拜拜而拒絕參與其中,這是很傷家族感情的事,不良的態度會成為福音的攔阻,你可以去掃墓,參加家祭。又有人問:「那麼,鞠躬算不算拜偶像?」鞠躬在華人社會中代表著尊敬,可以放心去作(依個人看法)。不要小看這些動作,父母、親人會將它放在心上。家人預備三牲五果時,你可以幫忙清洗水果,當作服事家人;可以開車載貨帶人,出點力氣又何妨?帶把鐮刀幫忙在墓地割草掃地,以示敬意;別人獻香,你可以獻花,舉行追思禮拜,唱詩,讀經,禱告。另外則是參與家祭,親人離世,總有些儀式,當你認真敬祖,勇敢去做,會使文化衝突降低。你同樣可以獻花、守靈,別人念經,你可以唱詩、禱告。中元、除夕、忌辰都可舉行禮拜,因為活人比躺著的人重要,活人看你的行為,評估你的信仰,才能認識和尊重你的信仰,這是儀式的取代。
今天,普遍存在於基督徒和非基督徒間的衝突,在於基督徒未作適切的表達,我們不僅孝順父母,更要表達身後的追思。將這些存記在心,該做的好好去做,叫我們所信的跟我們的文化產生美好的調和。
摘自國度復興報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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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修改日期:2009/6/17 下午 06:35:00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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