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良善的受傷者」,常常壓抑自己的情緒,導致心靈創傷、扭曲。「病態的受傷者」,則採取強烈反擊,非置人於死地,不能罷休。「傷害者」則必須面對審判,方能滿足公義的要求,若願面對錯誤且接受管教,神總是原諒、饒恕,因為這是天父的心腸,與世上為父者大不相同。
當然,別過度樂觀,奢求人們的寬待與原諒,因為世上沒有義人,一個也沒有(參羅馬書三章10節)。
而「受傷者」若是面對別人錯誤對待,一味地感覺不平,心中無法放下,那將永遠得不著釋放,更可能成為撒但的囚徒而不自知。
最終審判者是永生神,不是有限的人,「因為那至高無上、永遠存在、他名為聖的這樣說:“雖然我住在至高至聖的地方,卻與心靈痛悔和謙卑的人同在,要使謙卑人的靈甦醒,也使痛悔人的心甦醒。”」(參以賽亞書五十七章15節)
惟有「與神同住」,才有謙卑痛悔;
惟有「從神得力」,才能饒恕赦免;
惟有「與神同行」,才會得著真正釋放。
若強要對方受損方覺公平,那也只是二敗俱傷而已。
「犯錯者」需受處罰,若有了公義,仍須慈愛相伴,耶穌以「浪子回頭」比喻,說明天父的心,當花花公子回頭"> 您的姓名 您的Email 朋友姓名 朋友Emai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