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運將,來信耶穌喲!
運將,來信耶穌喲!
 

慧美小組長

「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我若甘心做這事,就有賞賜;若不甘心,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」(林前九16-17)。

六月底一個星期六下午,赤炎炎的日頭,如焚燒的火球,下午二點我們頂著炙熱的陽光,來到教會,繼續上第二階段的G12「領袖訓練」課程。

教會牧師教我們要去傳福音。她指著保羅所說,「甘心」傳福音會有「賞賜」,「不甘心」時,責任卻已託付了,還是得認真負責地傳,若「不傳」就「有禍」了。

牧師的一番話喚起我對半個月前「布永康烈火佈道會」的記憶。Fire!老布叔叔熱情地喊著,用手高舉在頭上比著火焰在頂上燃燒的模樣,聖靈的「烈焰」透過他老人家的傳遞,就在我心中焚燒,沒想到兩星期不到,教會牧師竟然也催促著我們去傳福音。

布永康牧師曾說,屬於我們的,聖靈的火,都刻上我們的名字了,永遠不會離開我們的,像一個世界級的一流賽跑選手,如果你請坐在溫暖柔軟的大沙發上喝茶吃餅乾,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,也看不出這跑者的威力。然而如果我們把帶到體育場,鳴槍起跑時,立刻會對的威力和魅力刮目相看。同理,如果我們不去傳福音,聖靈的烈火在我們心中絲毫沒有作用,恩膏會消失,重點在於走出去傳福音!

火熱的週六下午,上完課,火熱的我,決定去傳福音,因為我要見識烈火的威力。我傳福音的第一個對象是從前辦公室的同事,六月底她過生日,七月初我名正言順地補請她吃飯,把她邀出來聊天,沒想到,就在那天中午她決志信主了;這真是一個極大的鼓勵,多年與她共事,多次傳福音她都無動於衷,沒想到我離職三年後,快速的人事更迭使她的心柔軟而接受福音。太奇妙了。Fire!

然而,接下來就不太好玩了,我幾乎忘記自己的生活環境中,根本碰不到未信主的人,連家人都是基督徒,所以還真不知要往哪裡去傳福音呢!為此我禱告求主開路。

偶然地,我發現坐計程車時,司機大哥應該是不錯的傳福音對象,因為坐車時,司機與乘客都一樣跑不掉,既可聊天就可以傳福音;此外,又想起香港的黃瑞君牧師,來台灣作福音遍傳訓練時,有一天她利用搭計程車的十五鐘,帶司機決志信主了,「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」,於是我拿兩本《滿福寶》放在皮包裡,隨身帶著以備傳福音之用。

第一個傳福音對象是我禱告來的,不過……。

一個主日的早晨,我求神賞我一個傳福音的司機先生。沒想到,一出門,巷子口就出現一輛計程車,我攔下來後,坐上車就對自己說,如果他開口我就傳,如果他閉口不言,就不傳。結果一直到下車,司機大人都沒有開口,我就理所當然地下車。當我一跨下車,耳邊就響起一句話:「你有禍了!」

我靜下來,想到在家的禱告,求神給我一個可以向他傳福音的司機,神就真的給了,我或因沒有預備好,或者是膽怯,反正,找了一個莫名其妙的藉口就不傳,如果因為我沒有傳福音,造成這位老兄再也沒有機會信主的結局時…,天啊,這時我真體會到大禍臨頭的恐慌,是真的「有禍」了。我立刻伏在神面前認罪悔改,求神饒恕我的小信、膽怯、逃避…,並求神再賞一個彌補的機會。中午跳上一輛計程車,一看到司機先生,我立刻領悟到何謂敬酒不"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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