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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中南牧者 為原民重建陳情
【記者涂慧美台北報導】台北榮耀堂朱台深牧師及「八八希望聯盟」委員雷倩偕同部分原住民牧者及災民等數十人,八月廿七日一大早即赴立法院青島一館前請願,希望於「莫拉克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」草案中,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二款應作適當的增修。
廿七日清晨,前立委雷倩及原住民災區牧者,那馬夏鄉魯馬夫牧師,台東泰馬里谷莉安傳道、榮美教會張以諾牧師…等,前往立法院向國民黨林益世委員遊說,希望該條例能兩黨協商前及時修正。
當天參與陳情的原住民弟兄姊妹們穿著繽紛,一、二十位代表,希望能維護原住民的權益。災區重建希望能尊重原住民的意願和文化,同時在信仰上,尊重其信仰,政府不要再疊床架屋建立新組織,更不宜破壞族群生態,原住民同胞希望所蓋房子保有特色、信仰、文化和圖案顏色,最期待在災區重建的計畫中提升原住民代表比例。他們喜歡展望會提出的中繼屋方案,也不希望非常大片的社群,希望保有原有部落形態,更希望回到祖先原居住地,這是他們的根,希望政府慎重考慮他們的意願。災區原住民牧者表示,現在族人暫居的生活品質差、心中很苦、覺得很無力。
「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」係八月十三日,亦即八月八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後五天內,由行政院擬出來的草案,二十日由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,經黨團協商於廿五、廿六日召開臨時會逕付二讀,並於廿七日完成三讀。廿六日「八八希望聯盟」聚集時,獲知道該條例將於次日三讀通過,惟多數災民卻渾然不知此攸關其生存的重大決定即將通過立法定案,剛從災區回來的朱台深牧師尤其憂心忡忡,唯恐災民權益草率定案。
經眾牧者及相關弟兄姊妹商議後,決定於次日到立法院陳情,提出修正建議,在第十二條第一款中加入「災區重建應尊重該地區人民、社區(部落)組織、文化及生活方式」等文字。
立法院二讀版本中同條第二款「中央政府、直轄市政府、縣(市)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,劃特定區域,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、遷村,並予適當安置。」應修正為「中央政府、直轄市政府、縣(市)政府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,『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後』,『得』劃特定區域,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、遷村,『且應』予『符合前款之』適當安置。」


最後修改日期:2011/3/8 下午 02:59:00